審計署人事教育司關于2014年度增錄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進入我署2014年度公務員增錄面試范圍的人員名單已在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上公布。根據(jù)國家公務員局關于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生面試確認
請進入增錄面試范圍的考生于5月16日前發(fā)送郵件(標題為:報考崗位+職位代碼+姓名+身份證號后四位)至各招考單位招考郵箱(詳見附件1)確認參加面試,并在郵件中注明最新聯(lián)系方式。
未進行確認的考生,我們將逐一核實是否參加面試??忌绶艞壝嬖囐Y格,應當在面試前2天告知招考單位;凡隨意放棄面試的,我們將按規(guī)定進行記錄并報國家公務員局。
二、關于郵寄相關材料
請考生于5月16日前(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按照順序整理后郵寄到各招考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一)考生報名登記表(可在考錄專題網(wǎng)站下載)2份,貼好照片(須為報考時提供的照片),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和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二)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三)已獲得的本科或以上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外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所發(fā)表文章的復印件等。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報名推薦表(從考錄專題網(wǎng)站下載,表格上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如因學校放假等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替代)。
2.在職人員: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待業(yè)人員:需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辦公電話)。
5.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
6、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各省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
7.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
8.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
材料郵寄地址(詳見附件1):郵寄時,請在信封上注明“審計署機關或審計署駐XX特派辦2014年公務員招考面試資格復審有關材料”??忌牟牧喜辉偻诉€。
(所提供材料,本人應簽字保證信息的真實性)
三、面試安排
(一)時間
面試工作在北京集中舉行,時間是5月24、25兩天(周六、日),上午9︰00開始,直至當日考生全部面試完畢。
考生進入候考室實行封閉管理時間為面試當天上午8︰00,通過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截至當天上午8︰50未能進入候考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中午未完成面試的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和用餐。
(具體面試地點和詳細分組名單及各職位最低分數(shù)線,將在面試前在本網(wǎng)站公布)
(二)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無指定復習材料。面試分21個小組同時進行,其中:報考署機關的考生按照職位分3個小組,報考特派辦的考生按照所報考特派辦分18個小組。每組采用隨機抽簽形式確定面試順序,按序號依次進行。
(三)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當天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如發(fā)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論文等)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張。
(招考單位對面試時提交材料有其它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四、體檢和考察安排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職位,面試后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招錄人數(shù) 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招錄人數(shù) 2︰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初檢和復檢地點均在北京,體檢安排在面試次日上午舉行,具體地點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被確定為體檢和考察人選??忌C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面試后的第二天,各招考單位通過網(wǎng)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忌稍趦商旌笊暇W(wǎng)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考生本人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符合減免考務費用條件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請在5月26日前向各招考單位申請減免,并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三)請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外地考生應注意提前到京,以保證準時參加考試。
(四)考試安排如有變化,我們將及時在國家公務員局和審計署網(wǎng)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
(五)為便于聯(lián)絡,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如聯(lián)系方式有變化,請及時與各招考單位聯(lián)系。
附件1:招考單位聯(lián)系方式
附件2:面試考場地址和乘車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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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