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陜西省執(zhí)業(yè)藥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司法部關于印發(fā)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發(fā)通〔2019〕5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tǒng)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9〕7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及《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后續(x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號)的規(guī)定和要求,經考后資格審核,有部分成績合格人員報名時所提交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需補充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報名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或所提供材料依舊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將按照合格成績無效處理。復審具體事宜如下:
一、網絡復審
網絡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
網審系統(tǒng)登錄網址:http://sxrsksws.zhitaosoft.com:8010/ReviewInfo/index.aspx
提交材料時間: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17點
網絡復審提交資料:
網絡復審人員須根據報考級別要求,上傳JPG格式,50KB-3000KB,寬度須小于或等于800像素,并經過圖片處理工具處理為符合規(guī)定格式、大小的圖片。
(1)學歷證明
2001年及以前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和中專畢業(yè)人員,上傳學歷證書原件彩色圖片;
2002年及以后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上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彩色圖片(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申請打印);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yè)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yè)學歷報考的,請同時上傳第一學歷原件彩色圖片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職稱證和任職證明
免試二科人員除學歷證書外還需上傳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彩色圖片和在藥學崗位工作任職證明(見附件1)彩色圖片;
二、現場復審
現場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3。
現場復審地址:西安市碑林區(qū)建設東路3號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一樓考務大廳
現場復審時間: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17點
咨詢電話:029-89538291
現場復審提交資料:
(1)畢業(yè)證
2001年及以前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和中專畢業(yè)人員,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2002年及以后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圖片(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申請打印);
取得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yè)第一學歷并參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藥學、中藥學及相關專業(yè)學歷報考的,請同時提供第一學歷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職稱證書
免試二科人員除學歷證書外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3)任職證明
所有須現場復審人員須提供,在藥學崗位工作的任職證明(見附件1)。
附件:
1.任職證明
2.網絡復審人員名單
3.現場復審人員名單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1月13日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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